关于开展南京市、江宁区2016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9/19 11:20:20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jks 有584位读者读过
关于开展南京市、江宁区2016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推进全区教科研工作的开展,提高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促进全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将开展2016年度优秀教育论文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章要求
1.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文章中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2. 参评文章尚未发表或获奖;
3. 参评文章作者只限一人;
4. 每位老师只可参评一篇文章;
5. 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二、评选程序
根据南京市《关于开展南京市2016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今年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继续实行三级联动,即校级评选——择优按比例报送区级评选——择优按比例报送市级评选。
1.网上申报:各文章申报人全部于10月8日—10月20日在南京市教科所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南京市2016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逾期未申报,网络自动关闭。
2.网报成功后,打印《封面》和文稿(不得出现学校和个人信息),并上交学校教科室。
3.学校初评: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根据教育论文评分标准(见附件3)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文章。其中,一等奖不超过网上申报文章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网上申报文章总数的40%,三等奖不超过网上申报文章总数的40%。
4.报送论文:向区教科室上报学校评比出的一等奖和二等奖优秀文章,并填写上报目录(见附件4)。各单位须在2016年10月24日17:00前将纸质文本和学校文章目录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区教育学会,逾期不报算自动放弃。为减轻老师们的负担,本次评审不再收取任何评审费。
5.区教育学会将聘请相关专家和学科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参评文章进行等级评定。
6.区教育学会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获奖名单,并给获奖者颁发优秀教育论文获奖证书。
7.按南京市《关于开展南京市2016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在评选出的区优秀教育论文中遴选出报南京市参评的优秀文章。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教师优秀教育论文的提交、甄别、筛选、上报等有关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江宁区教育学会联系。
联系人 王蓉 联系电话 52186800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学会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二O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附件1:关于开展南京市2016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2.《附件2:南京市2016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