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新教师见习期校本培训工作指导意见
发表日期:2012/11/16 14:25:01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张福新 有707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新教师见习期校本培训工作指导意见
新教师见习期是教师专业成长的第一个关键期,新教师见习期培训是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积极、认真地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见习期培训,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小幼教育教学水平,确保我区教育事业强劲发展后劲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新教师见习期校本培训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见习期新教师培养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特制订本意见。
一、培训对象
新分配到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新教师
二、培训目标
通过一年的培训,帮助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进一步树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的专业思想,促使他们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师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熟悉有关教育法规和教育教学环境,初步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法、教育教学常规以及教学技能,了解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和现实,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三、指导思想
以《教师专业标准》为依据,按照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引领新教师在做中学,在体验中成长。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榜样示范作用和传帮带作用,提高培训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促进新教师快速成长为一名合格教师。
四、培训时间
新教师见习期培训分为区级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两种形式,培训总时长不少于120学时。其中,校本培训由新教师任职学校(园)承担,教师进修学校监管,培训时长不少于40学时。
五、主要培训内容
1.师德建设
积极组织新教师参加校内外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师德修养,巩固专业思想,增强从事教育工作的事业心,运用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组织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等相关教育法律,增强新教师依法从教的意识。
2.教学实践
安排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作为导师,指导新教师开展教学工作。帮助新教师学习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组织课堂教学,初步掌握备课、上课、作业(布置、批改、检查)、辅导和考试等常规,参加教研活动,养成自学和钻研业务的良好习惯,定期观摩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不断提高驾驭课堂的能力。
3.学生管理
安排经验丰富的班主任作为导师,指导新教师开展学生教育工作。帮助新教师能运用科学的教育理论教育学生,学会当班主任,制订班级计划并组织实施,学会主持班会和家长会,学会作学生工作和家长工作。
4.活动参与
为新教师发展创造必要的学习机会,展示机会机会,搭建必要的平台。组建青年教师发展团队或研修班,借助骨干引领,团队互助,营造良好的专业发展氛围,加大新教师培养力度。活动参与具体量化标准如下:
(1)听课要求:新教师见习期内,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全年不得少于40节,并写有听课感受。每学期指导教师听新教师的课不少于10节。
(2)教研活动要求:每学期,新教师参加校级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参加校级以上教研活动不少于1次。
(3)教学要求:一年中,新教师至少开汇报课2节,提交优秀教案2个、教学反思2篇。
(4)内功修练要求:练好教师基本功,尤其是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尽快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所必备的各项技能。
六、考核验收
教师进修学校与新教师任职学校对新教师见习期校本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和鉴定意见填入《江宁区新教师见习期校本培训情况考核表》,考核结果与新教师转正定级学时审验工作挂钩。
南京市江宁教师进修学校
201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