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口中心小学校车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发表日期:2016/8/25 12:12:45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txs 有942位读者读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乘车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我校校车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意识,现学校与相关校车驾驶员签订本安全责任书,要求驾驶员做到以下几点: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贯彻、落实江宁区校车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与指导意见。
二、积极参加校车公司培训,主动接受校车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上级校车安全主管部门和学校对校车驾驶员提出的各项要求。
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做到四“不”,即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
四、经常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出现故障及时上报、修理。
五、强化服务意识,团队意识,积极配合学校、护导员做好本路线的协调工作。
六、校车白天停放在校外停车场,晚上停放在校内,但具体停放点和进出入校园时间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执行。
七、校车出入校园,必须避开学生上放学高峰期,同时低速行驶,主动避让学生,确保安全。
八、校车驾驶员接送学生时段私人车辆停放等事宜必须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由校方协调、安排,其他时段原则上不得入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必须按照外来人员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九、如违反上述要求,校方将向校车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投诉,如因校车驾驶员违反校车公司或校方规定而造成后果,则有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校车驾驶员(签字): 校方分管安全校长(签字):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