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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口小学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与矛盾化解制度

发表日期:2016/4/6 12:57:45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张福立 有836位读者读过

禄口小学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与矛盾化解制度

 

中小学生在校人身伤害事故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为了积极应对各类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与矛盾的化解,尽量做好家长的工作,尽量做到合法、合情、合理,特定以下制度:

 、采取紧急措施,及时救治学生

 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是在所难免的,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应该积极面对而不是回避它。一方面要做到及时处理、有效控制,尽量减轻事故的程度,以免事态扩大;另一方面要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尽量减少矛盾,化解矛盾。在具体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做到“四个及时”:

1、及时处理

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班主任或在场老师要赶到第一现场,及时将学生送往校医室或医院,进行救护处理。如遇重大伤害事故,应迅速反应,以最快的速度把学生送医院治疗急救,使学生的人身伤害降到最低程度。这样做,既全力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也尽到了学校的职责,体现学校对人身安全的关切,使家长从内心体会到,学校是负责任的,他们的孩子是得到了最快的救护,最好的治疗,从而打下沟通谅解的基础,有利于事故的最终妥善处理。

2、及时联系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一定要留存通话记录),请家长及时赶到医院,取得家长的共同合作。家长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不论发生何种原因的意外伤害事故,对于学生家长来讲,都会带来或多或少的精神创伤,教师要注意通话的分寸,不能给家长造成恐慌。学校要及时通知他们到医院,一是可使他们及时了解病情,二是可以及时对治疗问题进行决策。因而,遇到未成年学生在校伤害事故,在及时送医院的同时,还应千方百计地及时通知家长,否则家长有可能迁怒于学校,不利于事故的妥善处理。

3、及时沟通

 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过程中,应集思广益,调动一切力量,控制事态发展,防止节外生枝。作为学校领导,尤其要理解家长的焦急心情,要与家长保持全天候的信息沟通,与家长共同承担起善后的责任,把事故的后遗症缩小到最小程度,以争取最大的主动。对家长的合理要求要尽可能满足,过高要求则采取冷处理,尽量不要与家长发生正面冲突。

4、及时关心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不应考虑伤害者和肇事者之间的纠葛,而应树立“一切以学生健康为本”的观念,及时抢救和关心学生。一旦学生身体允许,学校应及时组织学生探视,安定其情绪,改善气氛。领导、老师也要及时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服务,如护理、补课、向保险公司索保等,体现集体温暖。

、及时搜集证据,调查事故情况

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搜集证据,调查事故情况。应尽可能保护好事发现场,并及时调查事故的当事人、目击者及证人,做好当事人、目击者及证人的笔录,写出调查报告,并将调查报告及学校的工作上报教育行政机关,以便分清责任,妥善处理事故。对于重大伤亡事故,应于发生的当天及时上报教育行政机关。学校要特别注意第一手资料的积累,争取做到第一现场开始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旁证记录和时间记录,否则学校很可能会在随后的举证中陷于被动,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中,因举证不足而陷入被动的例子在学校危机管理的实践中比比皆是。还应建立共同控制危机的机制,在客观的前提下,建立口径一致的内外沟通渠道和消息发布网络。这一方面避免外界的恣意猜测和媒体的不正确报道,另一方面也避免校内不明实情的人随意对外发言,扭曲事实,造成学校对事故处理的被动局面,从而保证学校处理事故的效果。

、明确界定学校的法律责任范围

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的关系是安全教育、管理、保护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或义务。

、协商解决,依法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协商解决往往是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机制。

协商解决的前提是及时抢救。学生出事是否抢救及时,既关系到抢救效果,也关系到日后事故的处理。因此学校一旦发现学生出事,第一反应就应该是赶紧送医院抢救。学校领导一定要明确,人命关天绝对不能大意。

协商解决的基础是双方互相理解。学生在校出了事,受打击最大的是学生家长,无论是事故任何一方的家长,他们都难以接受意外的事实,学校要站在双方家长的位置上,真诚为家长着想,以心换心,使事故圆满解决。 重大事故有的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事后及时总结,防止事故再度发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要总结事故处理的经验,对日后预防或处理类似危机都会有所收益。要对事故的各方面工作进行评估,找到缺点和成效,引以为鉴,甚至形成操作流程,今后应对事故才能临危不乱,得心应手。

、处理流程

1、学生课间发生的一般性碰撞,只是一点点皮外伤的,未造成严重性伤害的,班主任老师可带到学校医务室进行简单处理,但一定要界定清楚,及时同家长取得联系,家长到后,视情况再带到医院治疗。同时在第一时间向级部主任汇报,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如果发生头部或肢体等流血,那就应该立即送往医院并及时通知家长。情况严重的报学校安保办或德育处,由学校主要处室进行协调处理。

2、学生在课堂上或活动时发生的伤害事故,任课教师或在场教师要及时把学生送往医院,及时同家长联系并向学校领导汇报,对学生进行及时救治。

 3、根据学生伤害程度,学校实行分三级处理。第一级:一般小的碰擦事故,为造成后果的由班主任、年级主任做好矛盾协调助理工作;第二级:学生伤害比较严重的,会造成一定的经济责任的由校长室协调处理;对外发布伤害事故情况确定为校长室,最后一个环节才是校长召集,领导组去受伤害家庭去协调。并配合教育局和街道有关部门领导对事故进行处理。

 4、学生在校外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学校不承担责任,但也应该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从道义上对受害家庭进行慰问,关怀,主动去安慰家长,及时协助家长做好学生的各项保险赔付工作。

 

 

 

 

 

 

 

 

                                                             禄口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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