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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口中心小学校园防火制度

发表日期:2016/4/6 12:44:05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张福立 有633位读者读过

 禄口中心小学校园防火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内部防火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园内部的防火工作,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依靠全体师生员工,实行综合治理。

第三条:校园内部的防火管理实行多级分工责任制,由安保办负责监督实施。

第四条: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防火安全知识;

(二)制定防火制度,督促师生员工遵守;

(三)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四)领导义务消防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协助维持火场秩序。

第五条:重点要害部门防火责任:

(一)重点要害部门主管领导和责任管理人对管辖区域内防火工作负责,应认真按照防火管理要求对易燃易爆物品认真保管处置;

(二)定期进行防火工作自查,一时无法解决的,书面报告校长处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管理好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损失、过期或泄露,应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应急使用。

第六条:校内教职工应自觉接受防火管理,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加强安全检查,确保防范措施,杜绝隐患发生。  

2、遵守明火使用有人看管,食堂人员要对照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灶具、设施; 

3、不得在教学楼周围、走廊、办公室堆放易燃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5、师生要会使用消防器材,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

第七条:发现火情应以各种方式及时通知全校师生,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第八条: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学校报告。若发现火情,全体师生员工要服从指挥,先疏散学生,再组织灭火,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禄口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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