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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案导学法”的理论依据

发表日期:2015/4/30 13:02:04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耿泰和 有492位读者读过

1、唯物辩证法关于内因、外因的原理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依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属于外部条件,是外因。学生是学习的内因,教师必须通过学生的学才能发挥作用。如果学生没有学的愿望,学生没有主动性,没有积极性,教师的“教”就会由于没有学生的“学”这一内在的根据而不起作用。因此,在“学案”的引导下,通过学生自学、讨论、答辩等方法能充分调动学生内在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辅以教师的指导,又能维持和发展学生的内在的积极性、主动性。

2、心理学依据

心理学研究表明,高中学生的观察能力已有了显著的提高,他们一般能根据“学案”的学习目标进行预习。尤其高中生乐于独立提出问题,并试图解决问题。他们喜欢讨论问题的发生原因,解释、论证事物发展的因果关系。中学生的所有心理发展的特点表明,他们已具备初步的预习能力,这就为我们采取“以导为主”实施教学的可行性提供了可靠的理论依据。

心理学的研究还表明,尽管中学生的思维批判性、独立性有了较大的发展,但还不成熟,容易产生固执、偏激的不良倾向,就高中生与成人相比,他们对事物的分析、判断能力也没有达到成熟阶段。因此,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帮助学生克服独立思考中可能产生的缺点和偏向,教师给予适时、有力的指导,这又为不可替代的教师的指导提供了理论依据。

3、教学最优化理论
        巴班斯基指出:“教学最优化可以说是从解决教学任务的有效性和师生时间消费的合理性着眼,有科学根据地选择和实施该条件下最好的教学方案。”这就是说,衡量教学最优化有两条标准:一是教学效果的最优化;二是时间消耗的最优化,即“师生用于课堂教学和课外作业的时间又不超过所规定的标准”,用“师生耗费合理的时间去取得这些成效”。我在“学案导学法”的实践中体会到,上好思想政治课既要提高教学质量,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等多方面获得全面发展;又要减轻学习负担,用合理的时间取得较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