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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童心里的诗篇》——中国江苏首届全国少儿诗会征稿启事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4/21 9:10:16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张冬香 有930位读者读过

关于举行《童心里的诗篇》——中国江苏首届全国少儿诗会征稿启事活动的通知

 

全区各小学:

灵感的花瓣,在一棵古老的大树上吐艳;想象的翅膀,在一片崭新的天空里舒展。源远流长的韵之河,平平仄仄漾过千年,多少温润的种子,萌动出一首首梦的诗篇。屈原李白的国度,俊釆星驰的家园,童心里的天真与浪漫,绽开又一个美丽的春天......

童心里的诗篇首届全国少儿诗会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文化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作家协会、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主办;江苏省中华诗学研究会、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联合承办。

  一、参赛条件

  全国16岁以下中小学生均可参加,采取实名报名方式。

  二、投稿期限

  2015320--520

三、作品要求

1.新体诗、旧体诗词、散文诗均可参赛,题材不限。

2.作品坚持原创,拒绝抄袭、剽窃,每名选手提交一首参赛作品。一经发现抄袭剽窃,立即取消资格。

3.坚持向善向上、求真求美的艺术导向,力求题材、风格的多样化。围绕少年儿童在生活、学习、交往、成长中的故事和心情,展现阳光、梦想、多彩、励志的鲜明时代主题。

  四、投稿方式

1.投稿至shaoershihui@126.com

2.投稿一律用word附件发送,限1word文档,文件名为作品名称+姓名。诗歌标题四号黑体加粗,正文五号宋体。请在文末注明:姓名、学校(含省市全称)、年级、联系方式(家长或老师电话)、指导老师(如有)。

  五、活动流程

1投稿:320520

2初评:320530

3终评:530610。由著名诗人、作家、教师组成终审评委会,通过个人评审和集体讨论两个评审阶段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名单及作品在江苏省中华诗学研究会、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官方网站、各协办单位报、刊、网刊登并公示,对抄袭、剽窃等违规作品取消其获奖资格。组委会根据参赛及获奖作品数量、质量等评出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机构、诗歌教育示范学校。

4. 宣介:将获奖作品汇集出版(入选者免费获赠一册)。组织媒体宣传推广、名家讲座等。为优秀学校、老师、学生免费提供名家讲座、诗歌艺术教学研讨交流等机会。

5.颁奖:20158月,在江苏南京举行颁奖礼,邀请全国著名作家、诗人、重点媒体和获奖学生、教师、学校代表参加,颁奖活动由江苏电视台录制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