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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社团活动章程

发表日期:2015/1/13 11:19:01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王龙 有812位读者读过

禄口小学学生社团活动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禄口小学学生社团的性质:

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教师的指导与带领下,有一批具有共同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    禄口小学学生社团宗旨:

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化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不断提高学生艺术、体育、文学等各方面的修养,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服务校园,服务社会,展示吴中实小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

第三条   禄口小学学生社团的任务是:

积极组织和开展培训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校园各级各类组织的文体艺术、实践等方面的表演及比赛、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友谊,扩大影响,相机开展校园文化艺术、特色的传播与交流。

第二章           

第四条    禄口小学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总团长:周牛宝       副总团长:朱万成  王龙

(一)雏萤艺术团:团长:刘菲

1、百鸟园合唱团    指导教师:刘菲       2、马浦锣鼓    指导教师:齐飞

3、七彩画笔      指导教师:杨婧       4、鼓号队      指导教师:伍凤娟

5、雅正书苑     指导教师:熊克云      6、竖笛        指导教师:顾东华

(二)童乐体院:院长:朱天文

1、花样跳绳    指导教师:张磊               2、少儿足球    指导教师:夏俊

3、阳光乒乓球  指导教师:黄颖颖  徐庆培      4、健美操    指导教师:陈乐乐

5、篮球队  指导教师:朱天文

(三)语丝诗文社:社长:张冬香

1、语丝文学社:指导教师:朱晨灿   2、书香文学社(广播)指导教师:贯茜

3、小精灵文学社:指导教师:宋雅文4、悦心故事文学社指导教师:周海波、邱宏

5、经典诵读社:指导教师:各语文教师

(四)数学乐园:园长:

1、趣味数学  指导教师:          2、奥数起跑  指导教师:

(五)英语直通站:站长:

1、英语情景剧    指导教师:      2、英语会话   指导教师:

(六)星光少科院:院长:高伟

1、航模     指导教师:高伟               2、海模   指导教师:罗瑞敏

3、电脑动画  指导教师:龙佳佳  夏盼娣    4、七巧科技   指导教师:吴静

第五条    禄口小学学生社团的成员:

凡是在校的学生,对社团的某一项内容有兴趣,承认社团章程,自愿加入社团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指导教师的认可,即可成为社团成员。

第六条    社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社团成员的权利

1、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的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2、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社团成员有退社的权利。(注:凡退出本团的,需经个人申请由各社团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退社。)

(二)社团成员的义务

1、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2、社团成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本团各项活动。

3、社团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团形象,有团队凝聚力。

4、社团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弘扬禄口小学的校园文化。

第七条    培训的原则:

1、培训包括集体指导性培训和自主学习与练习。

2、社团按规定时间进行培训活动,并以实践练习为主。一般社团活动时间为40分钟,星期三中午12:30----13:10,或下午15:30—16:10

3、各社团考勤由指导教师负责,年级主任巡查记录,校长室、教导处随时抽查考核。

4、各社团组织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社团的指导教师必须坚持学校总体培训方针,协调好社团与学校的工作,完成学校与社团布置的有关各项任务。

第八条    奖惩的原则:

1、 凡是没完成社团布置任务的学员,超过三次者扣班级考评分,并不得参与期末考核评优活动。

2、凡是社团的活动,无特别情况而不到者,超过五次作自动退社处理。

3、对于社团活动的积极分子,在期末评优时,给予适当奖励。

4、社团指导教师按照学校要求开展活动,做好活动计划、记录、点名、总结,定期组织活动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比赛、展演、节会等,并教育社团成员为本社团创佳绩。每个社团都要有对成员参加活动的阶段性评价。

第九条    经费的原则:

1、学员免费参加社团的培训,一些必需的学具(用品)由学员自备。

2、对于在各类活动中取得成绩的学员和指导教师按教代会决议奖励,在年底绩效考核之后发放。

3、学校对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记入绩效考核,超出部分适当发放超工作量津贴。

第三章       

1、本章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归禄口小学。

2、本章程自拟定之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