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团活动章程
发表日期:2015/1/13 11:19:01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王龙 有1116位读者读过
禄口小学学生社团活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禄口小学学生社团的性质:
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教师的指导与带领下,有一批具有共同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 禄口小学学生社团宗旨:
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化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不断提高学生艺术、体育、文学等各方面的修养,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服务校园,服务社会,展示吴中实小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
第三条 禄口小学学生社团的任务是:
积极组织和开展培训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校园各级各类组织的文体艺术、实践等方面的表演及比赛、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友谊,扩大影响,相机开展校园文化艺术、特色的传播与交流。
第二章 分 则
第四条 禄口小学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总团长:周牛宝 副总团长:朱万成 王龙
(一)雏萤艺术团:团长:刘菲
1、百鸟园合唱团 指导教师:刘菲 2、马浦锣鼓 指导教师:齐飞
3、七彩画笔 指导教师:杨婧 4、鼓号队 指导教师:伍凤娟
5、雅正书苑 指导教师:熊克云 6、竖笛 指导教师:顾东华
(二)童乐体院:院长:朱天文
1、花样跳绳 指导教师:张磊 2、少儿足球 指导教师:夏俊
3、阳光乒乓球 指导教师:黄颖颖 徐庆培 4、健美操 指导教师:陈乐乐
5、篮球队 指导教师:朱天文
(三)语丝诗文社:社长:张冬香
1、语丝文学社:指导教师:朱晨灿 2、书香文学社(广播)指导教师:贯茜
3、小精灵文学社:指导教师:宋雅文4、悦心故事文学社指导教师:周海波、邱宏
5、经典诵读社:指导教师:各语文教师
(四)数学乐园:园长:
1、趣味数学 指导教师: 2、奥数起跑 指导教师:
(五)英语直通站:站长:
1、英语情景剧 指导教师: 2、英语会话 指导教师:
(六)星光少科院:院长:高伟
1、航模 指导教师:高伟 2、海模 指导教师:罗瑞敏
3、电脑动画 指导教师:龙佳佳 夏盼娣 4、七巧科技 指导教师:吴静
第五条 禄口小学学生社团的成员:
凡是在校的学生,对社团的某一项内容有兴趣,承认社团章程,自愿加入社团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指导教师的认可,即可成为社团成员。
第六条 社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社团成员的权利
1、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的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2、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社团成员有退社的权利。(注:凡退出本团的,需经个人申请由各社团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退社。)
(二)社团成员的义务
1、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2、社团成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本团各项活动。
3、社团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团形象,有团队凝聚力。
4、社团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弘扬禄口小学的校园文化。
第七条 培训的原则:
1、培训包括集体指导性培训和自主学习与练习。
2、社团按规定时间进行培训活动,并以实践练习为主。一般社团活动时间为40分钟,星期三中午12:30----13:10,或下午15:30—16:10。
3、各社团考勤由指导教师负责,年级主任巡查记录,校长室、教导处随时抽查考核。
4、各社团组织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社团的指导教师必须坚持学校总体培训方针,协调好社团与学校的工作,完成学校与社团布置的有关各项任务。
第八条 奖惩的原则:
1、 凡是没完成社团布置任务的学员,超过三次者扣班级考评分,并不得参与期末考核评优活动。
2、凡是社团的活动,无特别情况而不到者,超过五次作自动退社处理。
3、对于社团活动的积极分子,在期末评优时,给予适当奖励。
4、社团指导教师按照学校要求开展活动,做好活动计划、记录、点名、总结,定期组织活动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比赛、展演、节会等,并教育社团成员为本社团创佳绩。每个社团都要有对成员参加活动的阶段性评价。
第九条 经费的原则:
1、学员免费参加社团的培训,一些必需的学具(用品)由学员自备。
2、对于在各类活动中取得成绩的学员和指导教师按教代会决议奖励,在年底绩效考核之后发放。
3、学校对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记入绩效考核,超出部分适当发放超工作量津贴。
第三章 附 则
1、本章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归禄口小学。
2、本章程自拟定之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