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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数学新课标的理解

发表日期:2014/12/2 11:48:00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张福新 有438位读者读过

对数学新课标的理解

   邢茜

周一下午,实小的蒋崇勇老师在百忙之中来到我校为我们全体老师做了一个精彩的讲座,讲座主要围绕教学环节中的清晰目标意识、明确内容落点、组织学的活动三个方面展开,虽然讲座主要以语文的有效阅读教学为辅,但是作为一名数学老师聆听了讲座之后也深受启发。

和语文一样,数学的教学同样需要做到“有效”,要做到有效教学,首先要明白数学作为一门课程的课程性质,《数学课程标准》中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是培养公民素质的基础课程,具有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数学课程能使学生掌握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多方面的发展。义务教育的数学课程能为学生未来生活、工作和学习奠定重要的基础。

在教学目标的确立上,要明确目标意识,要有总目标和学段目标,分别要从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和情感态度四个方面进行阐述。这四个方面,不是相互独立和割裂的,而是一个密切联系、相互交融的有机整体。数学思考、问题解决和情感态度的发展离不开知识技能的学习,知识技能的学习也有利于其他三个目标的实现。

在教学内容上,蒋老师以具体的课文教学为例谈了谈不同年段对词语理解的不同要求。从中不难看出研读教材,充分发挥教材的作用是一堂好课必不可少的元素之一,需要做到用儿童的眼光来解读教材、用教学的眼光来审视教材、用生活的眼光来选择教材。同样的,数学作为一门把具体的生活实例抽象化的课程,其实与儿童具象的形象思维是存在冲突矛盾的,如何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并在课堂中吸收到数学的思想方法需要借助教材得以实现,挖掘教材是任何一位教师都需要具备的能力。

在组织学的活动上,也就是怎么教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处理好学生主体地位和教师主导作用的关系,教师只是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学生才是数学学习的真正主体。在课堂上,应当通过恰当的问题,引导学生积极思考;通过恰当的归纳和示范,帮助学生理解掌握;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差异,引导每一位学生都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

教是为了学,教是以学生的存在为前提,以学生的主体性发展为条件的。学生能否“会学”、“好学”是衡量教学过程是否优化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