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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2015年小学新生入学早知道

发表日期:2014/11/26 16:52:57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朱万成 有679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2015年小学新生入学早知道

1. 孩子入学需年满几周岁?

答: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了学籍管理新规定:学籍电子化管理全国联网,不足龄的孩子无法取得学籍。

2. 孩子身体有特殊情况,是否可推迟上学?

答:适龄孩子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批准,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3. 孩子报名时监护人需要做哪些准备?

答:新生报名时除需携带孩子以外,还须出具监护人及孩子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出生证明及孩子预防接种证。其中孩子户口应随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的产权证明相一致。所谓“同一户籍”指孩子和监护人户口同簿。“产权证明”是指监护人的实际足额的房屋所有权证,持证人应为孩子的监护人,而不是与他人共有权证。“实际居住”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产权证所在处。在学校审核材料时,监护人应尽到告知义务,不要隐瞒、造假,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证件的核实工作。

4. 2015年小学新生如何报名?

答: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孩子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若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小学学位。2015年东山地区小学新生入学仍将试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报名小学现场确认。各街道的适龄孩子在规定时间内到街道所属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具体报名登记时间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进行,区教育局将在2015年5月初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江宁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届时,请关注江宁教育信息网(http://www.jnedu.net.cn/)。

5. 孩子户口挂靠他人处如何入学?

答:(1)如果孩子的监护人有产权房(非与他人共有),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监护人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2)如果孩子的监护人没有产权房,监护人要配合学校做好审核工作,并与学校签署《住房信息查询委托书》,经核实监护人所述情况属实的,可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6. 持“四老”房屋产权证的能否在老人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

答:持“四老” (“四老”特指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屋产权证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可以报名:一是孩子的监护人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二是孩子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监护人、孩子与“四老”实际常住一起。

如果孩子的监护人有产权房,即使孩子出生后户口在“四老”处从未迁移过,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孩子及监护人户口迁移到监护人的产权房处,并在该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入学。

7. 孩子户口随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能否正常入学?

答:孩子户口随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监护人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或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等情况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也可正常入学。

8. 拆迁户的孩子怎样入学

答:(1)拆迁户未安置到位的或未自购新房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2)已安置到位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凭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9.残疾儿童如何入学?

答:孩子残疾的类别可分为盲(含低视力)、聋哑、智障和其他残疾,请家长分别与盲校、聋校、培智学校联系。如孩子的智力较常人差异较大,家长最好送孩子到适合其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10.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样入学?

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随迁至江宁务工人员的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入学,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户口簿和监护人的身份证;

(2)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3)在本区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4)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5)随迁子女的出生证明。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随迁到东山地区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申请入学;随迁到各街道的,持以上材料到各街道学校申请入学。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11.购买二手房的孩子怎样入学?

答:(1)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孩子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孩子在施教区内学校就读。

12. 家庭有几套住房,孩子如何报名?

答:家庭有几套住房的,应以监护人和孩子在同一户籍并且与实际居住的产权证一致的房产为准。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明及户口簿到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

13.选择民办学校如何报名?

答:监护人可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登录相关民办学校网站,根据学校发布的招生报名信息自主报名。

14.孩子报名后怎样知道是否已被录取?

答:8月10日前后,由各小学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学校门口张榜公布。

 

上述解答内容最终以区教育局发布的《江宁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为准。咨询电话:52281771、51196829。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