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区总《关于开展“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争当五一巾帼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4/2 9:08:31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潘斌 有620位读者读过
关于转发区总《关于开展“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争当五一巾帼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女工委:
现将区总《关于开展“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争当五一巾帼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江宁工发【2013】16号)转发给你们。请基层工会女工委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做好“双争”工作,建立好台账,并对照“五一巾帼标兵岗”和“五一巾帼标兵”标准,申报江宁区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和“五一巾帼标兵”。教育工会将评选出10个“五一巾帼标兵岗”和10名“五一巾帼标兵”,进行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区总评选。请将附件二中表1、表2、表4、表5(纸质稿与电子稿),于4月20日前上报区教育工会女工委。
联系人:王蓉
联系电话:52135585
邮箱:wrwy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