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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13/4/1 16:32:14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txs 有678位读者读过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是学校书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研究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提供师生所需的书刊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等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须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图法》,期刊分类逐步使用《中国期刊分类表》。

四、图书目录以分类目录、书本目录、海报目录为主。

五、认真制定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复本适当。不断丰富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和破损严重的书刊要及时剔除,及时注销。

六、新书到馆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后,及时外借,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工作。

七、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书刊和新到书刊。在条件许可下,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等工作,对学生进行爱护书刊、公物的教育。

九、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时,均需还清全部书刊,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教师借书制度

1.    本图书室图书只限本校教师借阅。

2.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开放。

3.    借书数量:教师所借学科的教学参考书,最多不得超过5本。文艺小说可借二本。

4.    借书期限:教学参考书借期为一学期,文艺书籍为两周,必要时可续借两周。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必须全部还清所借文艺书籍。

5.    图书是学校财产,读者外借须倍加爱护,凡有遗失、污损、撕页,按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罚款。

6.    书库内应保持安静、整洁、不得高声谈笑、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抛纸屑及其它杂物。严禁抽烟、吃东西。

7.    教职工离退休、或调到外单位工作前,须还清所借全部图书。

 

 

 

 

 

 

 

图书管理人员职责

1.    严格执行图书室、资料室、学生阅览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及时提出添置图书资料的建议,充实书库。

3.    新书到馆后,及时进行拆包、验证、盖章、贴条形码、进行分类、编目、上架,及时宣传、公布,尽快介绍流通。

4.    及时做好文献资料、报刊、杂志的订阅工作,月底、年底做好报刊杂志的装订、保管工作。

5.    注意做好对学生进行的爱护书籍的教育、努力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6.    经常打扫、保持图书室、资料室的整洁。霉雨季节要进行通风、翻动,防止书籍被蛀坏。

7.    坚持借阅制度和赔偿制度。

8.    坚持坐班制,按时上下班,要经常向分管领导汇报图书室、阅览室、资料室的管理情况。

 

 

 

 

 

 

学生借书制度

一、     学生要爱护好、保管好借书证,不得涂写、改写、乱写。凭借书证借书,每次借一本,还清再借。

二、     图书是知识的宝库,是学校的宝贵财产,学生要倍加爱护。凡有丢失、污损、撕页,按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罚款,新书照价赔偿,旧书折价赔偿。

三、     馆内要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大声说笑、追赶、打闹,不得随地吐痰、乱抛纸屑及其它杂物。

四、     学期结束复习、考试前,还清所借图书,转学、毕业离开本校要退还借书证。

 

 

 

 

 

 

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1.    阅览室必须保持安静,保持环境卫生,不准带零食进入阅览室,不准乱丢纸屑。

2.    爱护报纸杂志,不得任意损坏,如有损坏,要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以便酌情处理,如发现人为毁损图书,要视情节按书价的1—3倍赔偿,期刊如丢失1册,按全年价赔偿。

3.    阅览室里的所有报纸只限室内阅读,一律不外借,阅后请放回原处。

4.    学生阅览凭借书证借阅,每人每次借书1册,离开阅览室时,必须交还图书。

5.    要爱护室内设施,不准随意搬动阅览里的桌椅,离开座位要把桌椅放好。

 

 

 

 

 

 

 

教师阅览室规章制度

1.  教师阅览室实行开架查阅,凡本校教师均可到阅览室查找、借阅教学参考资料。工具书和贵重图书不外借,只能在阅览室内查阅。

2.  阅览室对教师实行全日开放。

3.  教师阅览室内的当月刊只能在室内阅读。过期刊可以外借,借阅期为两周。报纸阅后要准确放回原处。

4.  读者在书刊阅览室借阅书刊,在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不得转借、代借,也不得擅自把书刊文献带出书刊阅览室外。

5.  爱护公物,不在书刊上涂画,保持书刊的清洁,不乱动馆内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