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法制安全>>教育活动>>文章内容

关于“五一”期间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4/18 9:50:58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无 有688位读者读过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专校、特殊学校、民办学校:

    今年以来,全区安生生产事故与去年相比仍有较大幅度上升,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区安委办〔2011〕22号《关于“五一”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五一”劳动节前,各单位要根据季节特点和校园实际,广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必须一抓到底,做到排查一处,整改一处,规范一处,真正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五一”期间全区校园安全形势稳定。

二、有关要求

()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月底全面检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排查任务到人,整改责任到人,4月25日前必须完成排查工作。

()严格排查。检查排查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针对春季安全特点和校园实际,重点围绕消防、交通、饮食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以查促改,切实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对排查整改的情况进行归纳总结,排查整改情况于4月2716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法制安全科。

()做好台账。根据区安委办通知,区安委会督查组将于428对全区学校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抽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形式,重点督查各单位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检查工作是否存在走过场现象、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是否及时按要求上报以及制订整改计划采取预防措施等问题,切实推动各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因此,各单位在扎实抓好排查整改的同时要留下文字、图片资料,做好台账,确保在督查中不出现任何责任问题。此前,区教育局也将组织重点抽查。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