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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3/12 19:17:35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陶象胜 有659位读者读过

关于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中专校、特殊学校:

今年325日是第十八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主题活动要求及省市教育部门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掀起今年校园安全法制教育宣传热潮,区教育局将继续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325日至329

二、活动内容

活动周期间,各单位依据本单位《学期安全教育计划》,围绕教育部确定的主题,同时结合春季气候特点和学校周边区域安全状况,区分不同年龄层次,重点开展交通安全、饮食安全、集中上下楼梯安全、课间及体育活动安全、特殊体质自我保护等常见事故及常见社会治安案件预防应对的学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及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三、组织形式

各单位要以班级教育、主题班会、讲座报告、演讲征文、知识竞赛、小报板报评比、节目表演、亲子活动、培训演练、外出参观等参与型、互动型方式为主,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亲身体验安全防范的重要性;同时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展板、画廊、橱窗等途径进行辅助宣传,拓展广大师生的知识面。通过家校通平台、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监管,履行保护职责。

活动周期间,各中小学至少做到“五个一”:即营造一个浓厚的氛围;班级开展一次教育或活动;看一部安全教育片;出一期黑板报或橱窗;做一次作业或小测试。各幼儿园根据幼儿特点,开展相应的教育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单位领导要亲自组织,教师要积极参与;要强化班级安全教育落实,确保各班级安全教育或活动时间不少于1课时;要认真计划,严密组织,确保活动安全。活动周期间,区教育局将组织随机督查。

(二)深入发动,提高效果。活动周开始前,各单位要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切实提高广大教师尤其是班主任的主动意识;要精选12个重点内容,积极开展备课研讨活动,广泛收集近期发生的及身边发生的事故案件,采取学生乐于接受的形式,持续深入教育引导学生,把常识讲全讲透,把危害讲全讲透,努力提高教育效果;要结合社会实践活动,积极联系市公共安全教育馆、民防教育基地、区消防教育馆(消防大队)、区青少年生命教育馆(区全民体育健身中心楼上,团区委主管)、谷里中心小学安全教育馆等相关场所,组织师生进行观摩体验,增强师生的感性认识。

(三)及时上报,增强时效。活动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周相关材料,将活动计划小结、报告讲座讲稿、学生作业体会、重大活动方案图片等装订成册,于410前随安全工作季报表一并上报。重大活动影像图片资料、安全周新闻报道稿及图片等还需上报电子版,邮箱:jyj52284632@163.com。法制安全科将根据各单位活动开展及资料上报情况,对今年的“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专题通报。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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