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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共建和谐、同享蓝天”

发表日期:2013/8/26 9:40:02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潘斌 有458位读者读过

关于开展“共建和谐、同享蓝天”

关爱困难职工子女职工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按照市总工会、区总工会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探索为广大职工援助服务社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努力完成市总工会提出的2013年12件实事。区总工会决定开展“职工志愿援助服务活动”。

一、指导思想

“职工志愿援助服务活动”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目标,以整合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为主要手段,以采用志愿者服务为基本形式,努力打造一个各级工会实施、全社会关心的爱心帮扶局面;通过活动,将企业和单位、社会和个人整合成一个为困难群体服务的系统,达到帮扶与需求的最佳结合点。通过活动的举办,将实现:推创业者成功创业;助民工子女学习进步;帮创业企业增加效益;为特困家庭提供援助。

二、活动内容

(其它略)

以中、小学优秀教师、退休教师或在校大学生为主体,组建支教型志愿者服务队伍,主要任务是: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子女开展支教助学志愿服务活动。直接深入到农民工子弟学校或困难职工家庭,为困难职工或农民工子女提供学习辅导和兴趣培养。让所有的困难群体的子弟都能感受互动学习,快乐生活,让他们与其他孩子一样的健康成长。

我们将总工会下发各街道、区管学校内的部分特困、困难家庭学生名单下发给你们(表格附后)。请你们根据名单指派困难家庭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或课任教师为该困难家庭学生的志愿服务对象,在学习和生活给予充分的帮助,让困难家庭的子女都能享受社会的关爱、老师的关心和同学们的帮助,使他们与其他同龄的孩子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

请各基层工会将按照下发名单将志愿者的登记表(纸质)于2013年9月15日前上报区教育工会,电子版汇总表也于9月15日前上报,电子信箱:jnjyjf@163.com

附:困难职工子女汇总.xls

     志愿者汇总表.xls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工会

                           2013年8月21日

 

 

江宁区工会职工援助服务志愿者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学历

 

政治面貌

 

工作单 位名称

 

家庭 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有何技能或特长

 

志愿服务的时间

 

申报服务类型

 

主要工作简历(从工作时间起):

 

 

 

 

 

 

 

主要志愿服务经历:

 

 

 

推荐单 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批准单 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服务时间指:每周几可以服务,每次服务多长时间;服务类型指:大专院校、企业的工程师等属科技型;中、小学教师属助教型;家电、机械修理、成功创业人士或项目属技能型;其他的爱心人士属精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