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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大病救助互助金”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5/6 9:55:17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潘斌 有479位读者读过

关于缴纳“大病救助互助金”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2013年大病救助互助金的缴纳工作即将开始,各基层工会一定要做好互助金的缴纳工作,交纳人员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人员,由于近期出台了修订过的《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系统大病救助“爱心互助金”管理办法》,根据修订过的《管理办法》,“爱心互助金”从个人缴纳10元,学校(单位)配比10元,调整到个人缴纳30元,学校(单位)配比30元。望各基层工会按新的标准缴纳“爱心互助金”。缴纳的款项定于520日至24日集中交纳,过时不候。地点:区教育局计财科。2013互助金的缴纳请各基层工会带转帐支票结算,支票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各学校财务人员如有疑问请与计财科屠桂霞同志联系,电话:52281629请各基层工会充分认识缴纳大病救助互助金的重要性,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认真对待,把工作做实做细。在缴纳互助金的同时,报一份参加活动人员名单(纸质)加盖公章报区教育工会,另报一份电子稿至区教育工会,电子信箱:jnjyjf@163.com

附:时间安排

20日上午:江宁街道学校、下午:谷里街道学校

21日上午:汤山街道学校、下午:淳化街道学校

22日上午:禄口街道学校、下午:秣陵街道学校

23日上午:湖熟街道学校、下午:横溪街道学校

24日上午:区管学校、 下午:东山街道学校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工会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