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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安全素养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9/7 13:36:32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伍凤娟 有526位读者读过

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安全素养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高职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安全素养培训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级安全教育示范区”创建有关要求,提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高职校(以下简称学校)教职工安全常识和技能,让学校教职工成为校园安全的明白人、安全责任的担当者和学生安全成长的辅导员,经研究决定,各学校要分批组织教职工参加中国教育学会组织的安全素养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公办的统一参加,民办的自愿参加),首批培训对象为:分管安全的校(园)长、安全督查员和全体班主任老师(其它岗位人员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1.线上培训。由中国教育学会提供安全意识和安全职责培训课程,依托“南京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线上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校安全发展理念、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校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岗位职责等。

2.线下培训。依托区教育局安全教育基地(原南京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营地内,预计2019年春季开学正式启用),利用新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安全督查员培训、校医培训、食堂管理员培训、保安员培训等各类人员业务培训时机,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培训对象到安全教育基地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应急实战技能。培训内容包括:灭火器、消火栓、灭火弹使用;火灾逃生面罩和湿毛巾使用;各种结绳方法;心肺复苏、伤员包扎、搬运;地震避险姿势和疏散行动;踩踏事故避险;地震疏散组织,火灾疏散组织,暴恐疏散组织,车辆事故疏散组织;简易漂浮物制作,溺水救援等。

三、培训学时

1.中小学幼儿园参培对象须完成1215学时的线上安全素养必修课程的培训(根据不同岗位,完成相应学习任务并通过在线考核的,由系统自动记录相应学时。如一人多岗,则根据参训情况相应累加学时);

2.线下技能实操培训,根据实际参训考核情况计算学时。

参培人员线上、线下培训经考核合格,由中国教育学会发放培训合格证书。线上和线下培训学时均纳入个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四、首批线上培训安排

1.报名方式。2018915日前,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管理员开通学员账号(在南京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教职工安全培训”模块下载注册模板,操作方法详见附件,安全培训模块911日上线),按不同岗位组织报名。

2.培训方式。20181230日前,参培人员登录“南京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在相应模块完善个人岗位信息,参加必修课程学习并完成相应考核。

五、培训费用

线上培训费用为每人每年50元,由各学校承担。学校报名后统一在线支付(银联、微信)到中国教育学会账户,由中国教育学会开具培训发票。

线下培训费用由区教育局承担。

六、有关要求和事项

1.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安全素养培训是教育部授权中国教育学会组织的专题培训,是中国教育学会赋予我区先行先试、示范引领的重要举措,是示范区创建的必做工作和硬性任务。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对本次培训的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要进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2.各学校要将教职工安全素养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管理干部和班主任老师年度继续教育、安全教育示范区创建的重点内容统筹来抓,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做到经费上全力保障,时间上科学安排,绩效上跟踪评估。

3.各学校在账号开通及系统运行方面有任何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期间与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莉,联系电话:010-61190105,手机:15810416473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