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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口小学电动车充电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17/12/7 15:12:39 出处:未知标签:} 作者:陶象胜 有1010位读者读过

1、充电区内严禁吸烟,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等带入。

2 车主应选购、使用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器和电池,不违规改装电动车,不使用不合格或过期电池和充电器。 

3电动车充电时,车主要注意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充电区只限电动车充电。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外接排插现象; 
     4、充电过程中尽可能将充电器放置远离车体以外的地方,严禁放在车体内、坐垫上、脚踏板及悬挂车身上,充电器上严禁覆盖物品,停放规范,不影响其他车辆进出,车辆与车辆之间要尽量拉开安全距离。

5 按照学校管理规定,需要充电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出,由保安统一巡查管理,统一上锁和开锁,各位充电教职工要给予配合,认真执行,不得私自打开充电区。

6、车主在充电时必须爱护学校财产,严格遵守充电操作规程,如发现供电设施故障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安保办。

7、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充电区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 
    8、车主在充电时必须自行锁好车辆,并将贵重物品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9、不需要充电的电动车不得停放到充电区内。